邀好友领红包

北方伟业计量集团有限公司

  • 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生产认可证书
  •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
  • 标准物质定级证书
  • 豫南检测资质认定证书
  •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
  • 伟业计量高企认证证书
  •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

标准溶液(物质)的过期处理

胡老师-会员头像-www.bzwz.com伟业计量
胡老师 2020-06-17 17:54 评论( 0 ) 浏览( 2517 )

1.过期未用完的标准物质。

比如检测兽药残留时,会用到一些标准品如孔雀石绿、沙星类等,基本上按照CNAS认证规定,只有销毁,进行无害排放,或者请安监部或药品厂家协助回收处理。也可以用来做内部质量控制,就是在不通知人员样品含量的情况下,给他们送盲样,让他们来做人员间对比性试验,再根据相关检测标准判定对比性试验的结果,对内部质量控制起到帮助作用。但是,标准物质的有效期规定也有一定的参照性,比如说,过了两年或5年,一些标准物质的性质会发生变化,对定量分析会有影响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。同时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,适当情况下可以做定性实验。

2.过期未用完的标准溶液。

对于在有效期内未用完的试剂或自配标准溶液,应根据剩余量确定处理方式,剩余量较多时,可通过重新标定后继续使用,较少时,可选择回收处理或者进行无害排放。对于因药品本身或试验方法改变等原因造成的化学试剂、药品、标准滴定溶液的过期现象,属于是原购进试剂或无法稀释到达标排放要求的自配溶液、试剂的,则先集中存放于安全避光房间,然后请安监部或药品厂家协助回收处理;能稀释到达标排放要求的自配溶液(包括已产生物理或化学变化的标准滴定溶液)、试剂,则通过高倍稀释的办法,进行无害排放.

点赞图片
  • 暂无回复...

登录后才可以评论

立即登录
发表评论
楼主动态
相关推荐
推荐标物
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,我们将立即回电

通话对您免费,请放心接听

温馨提示:

1.手机直接输入,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3803766220,010-58103678

2.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,立即回电,请注意接听

3.因为您是被叫方,通话对您免费,请放心接听

请设置您的密码:
分享到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