挥发酚:根据
酚类能否与
水蒸汽一起蒸出,分为挥发酚和不挥发酚。酚类为
原生质毒,属高毒物质,人体摄入一定量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;长期饮用被
酚污染的水,可引起头痛、出疹、瘙痒、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。当水中含酚0.1~0.2mg/l,鱼肉有异味;大于5mg/l时,鱼中毒死亡。含酚浓度高的废水不宜用于农田灌溉,否则会使农作物枯死或减产。
通常认为沸点在230℃以下为挥发酚,一般为一元酚;沸点在230℃以上为不挥发酚。
苯酚、
甲酚、
二甲酚均为挥发酚,二元酚、多元酚属不挥发酚。酚的主要污染源有煤气洗涤、
炼焦、
合成氨、造纸、木材防腐和
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水。
水样中挥发酚浓度低于0.5mg/L时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,浓度高于0.5mg/L时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直接光度法.
高浓度
含酚废水可采用溴化容量法,此法适用于车间排放口或未经处理的总排放污水口废水.
若当水样中存在氧化剂、
还原剂、油类及某些金属离子时,均应设法消除并进行预蒸馏。
蒸馏的作用有
1、分离出挥发酚;2、消除颜色、浑浊和金属离子等干扰。
水样保存:用玻璃仪器采集水样。水样采集后应及时检查有无氧化剂存在。
必要时加入过量的硫酸亚铁,立即加磷酸
酸化至pH4.0,并加入适量硫酸铜(1g/L)以抑制微生物对
酚类的
生物氧化作用,同时应冷藏(5~10℃),在采集后24h内进行测定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