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方伟业计量集团有限公司
【以浓度值计算加标回收率理论公式】
P=(C2-C1)/C3×100%
式中:
P为加标回收率;
C1为试样浓度, 即,试样测定值,C1=m1/V1;C2为加标试样浓度,即,加标试样测定值,C2=m2/V2;
C3为加标量,C3= C0×V0/V2:m=C0×V0;
m1为试样中的物质含量;
m2为加标试样中的物质含量;
m为加标体积中的物质含量;
V1为试样体积;
V2为加标试样体积,V2=V1+V0;
V0为加标体积;
C0为加标用标准溶液浓度。
【以吸光度值计算加标回收率】
本方法仅限于用光度法分析样品时使用,在光度法分析过程中,会用到校准曲线Y=bx+a,导出量值公式为:x=Y–a/b
计算结果不受加标体积影响的情况
(1)样品分析过程中有蒸发或消解等可使溶液体积缩小的操作技术时,尽管因加标而增大了试样体积,但是,样品经处理后重新定容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,比如,采用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分析水中的硝酸盐氮(GB7480287),样品及加标样品经水浴蒸干后,需要重新定容到50mL再行测定。
(2)样品分析过程中可以预先留出加标体积的项目,比如,采用离子选择电极法分析水中的氟化物(GB7484287),当样品取样量为35mL、加标样取5.0mL以内时,仍可定容在50mL,对分析结果没有影响。
(3)当加标体积远小于试样体积时,可不考虑加标体积的影响,比如,采用4-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光度法分析水中的挥发酚(GB7490287),加标体积若为1.0mL,而取样体积为250mL时,加标体积引起的误差可以忽略不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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