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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讨会中对于刘颖沙老师的课程关注食品安全,健康卫生饮食研讨会有问题请教

度半-会员头像-www.bzwz.com伟业计量
度半 2021-03-12 11:14 评论( 1 ) 浏览( 1244 )

2015年10月1日,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开始施行,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“SC”加14位阿拉伯数字,不再标注“QS”标志,为什么在2018年的商品还有继续使用“QS”标志,是不是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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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您好,感谢您关注我的直播课程,关于这个问题,我个人认为:2015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,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“QS”标志。答案:错误,《办法》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过渡期,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,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“QS”标志。
    2021-03-12 11:2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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